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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头条  >  最新资讯  >  禄丰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禄丰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2025年11月16日 16:41   浏览:1643   来源:大姚网

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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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聘

诚邀智者



共励共勉


根据工作需要,禄丰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 招聘岗位:特警大队辅警,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辅助活动,招聘3人(男性3人)。

2. 招聘条件:限云南省户籍,18 - 35周岁,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退伍军人优先。

3. 待遇标准:年薪按4.5万元经费标准核定(含社保养老、工伤、意外),配发工作服装,享受带薪年假等法定假期。

4. 报名相关:现场报名地址为禄丰市公安局5楼502辅警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18187800039、18760830919,需携带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相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有立功受奖表现的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党员、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辅警工作和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以及户籍在禄丰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后续笔试、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三)体检。
体检由报考人员自行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五)岗前培训。
组织开展岗前集中封闭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确定聘用。
(六)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任何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禄丰市公安局

2025年11月12日


▍信息来源:禄丰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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