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禄丰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特巡警大队辅警,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辅助活动,招聘3人(男性3人)。
2、文职辅警(女性2名)熟练掌握使用计算机操作,具备体育特长篮球或排球专业,有运动员等级证书优先招录。
3、勤务辅警(1名),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辅助活动(男性1名)。
(二)招聘条件。
限云南省户籍,18 - 35周岁,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女性)退伍军人优先。
(三)待遇标准。
年薪按4.5万元经费标准核定(含社保养老、工伤、居民医保、意外、住房公积金),配发工作服装,享受工会会员、节假日福利、大病慰问、抚恤慰问及法定假期。(四)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为禄丰市公安局5楼502辅警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18187800039李老师、需携带身份证、退伍证、等级证书、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7日-12月5日截止。(五)资格审查。
根据相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有立功受奖表现的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党员、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辅警工作和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以及户籍在禄丰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后续笔试、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体检由报考人员自行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考察政审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任何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二)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禄丰市公安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