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演员公告
元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元谋县文化艺术团)成立于1958年,是国家公益性事业单位,担负着政府各类公益性演出、惠民慰问演出、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展演等任务。多年来为我县老百姓奉献了许多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优秀文艺节目,丰富了老百姓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创作了多台有影响力的文艺作品参加省州展演并荣获多个奖项,为国家级非遗项目元谋“花灯戏”的保护传承、促进我县文化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艺术表演人才专业素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演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一)招聘岗位:合同制戏曲演员、舞蹈演员、声乐演员4名。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1800元;转正后工资2800元/月+购买保险。戏曲表演、舞蹈表演、声乐表演,有艺术院团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文化艺术事业。有较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艺术素养,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男身高1米70以上,女身高1米62以上,退伍军人、艺术院团工作3年以上或专业水平较高的可适当放宽。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起至10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元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元谋县文化馆五楼)。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专业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3张。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根据报名情况,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将直接通知报名人参与面试(面试时间及面试内容另行通知)。结合面试成绩,综合体检、政审情况,确定录用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信息来源:元谋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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