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县市纪检监察部门通报,近期楚雄州2名教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被公安机关查获。为督促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师德规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靳春,元谋县平田乡华竹完小教师,2024年2月1日14:4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郭洪,姚安县弥兴镇大苴小学高级教师,2024年2月6日09:56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要引以为戒,严守纪律,恪守职责,强化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维护好人民教师良好形象。
州委教育工委将持续收集梳理通报全州教育体育系统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强化正风肃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李悦律师:13354693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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