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姚网警接网民举报,一网民在某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并配有“强奸整个村的妇女”“身上竟然还背着116起抢劫案”“23起入室盗窃案”等字眼的文案。

经大姚警方核查,近期辖区内并未发生此类事件。随即,大姚县公安局依法传唤信息发布者普某某接受调查。经询问,普某某交代其为一时娱乐,拍摄自己本人的视频并配同款音频素材后上传网络,编造了含有“强奸”“抢劫案”“入室盗窃案”等字眼的谣言信息,该视频发布后被多人浏览并点赞、评论、收藏、转发。经核实,普某某所发布视频描述的内容并不属于其本人实施,属虚构事实且对公共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
目前,大姚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普某某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律盲区”,网络空间也绝非“法外之地”。造谣、传谣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人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共建美好精神家园,共创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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