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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回事?父亲去世后,大姚这对姐弟将继母告上法庭...
2024年05月30日 18:00   浏览:5747   来源:大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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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继子女可以参与分配继父母的死亡抚恤金吗?



李女士与小李是一对亲姐弟,父亲老李与其母亲离婚后于2009年与刘女士再婚。刘女士也属再婚并与前夫有一子小杨,婚后老李、刘女士以及小杨三人共同生活。2022年老李因病去世,刘女士获得了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及抚恤金216482.80元,该款项由刘女士单独领取并未分配。2024年3月6日李女士与小李将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刘女士分别付给他们姐弟二人因老李死亡取得的一次性抚恤金各71760.93元



庭审中,刘女士辩称,小杨作为老李的继子,有权参与分割。

大姚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小李、刘女士都属于老李的直系亲属,依法具有参与分配抚恤金的权利。而小杨并非老李的亲生子女,且刘女士与老李结婚时,小杨已年满20周岁,老李与小杨之间未形成具有法律规定的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因此不属于老李的近亲属,故小杨不享有参与分割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的权利。大姚法院最终判决,由刘女士分别给付李女士及小李59993元。
后刘女士不服提起上诉,经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刘女士分别给付李女士及小李49993元。如刘女士未按期足额履行,按大姚法院判决申请执行。

本文来源:大姚县人民法院(供   稿:肖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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