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事关各位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县计划用两年(2025年—2026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请大家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并相互转告外出务工的邻居和亲朋好友主动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登记的好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相当于给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颁发一个“身份证”,通过确权登记发证,将您享有的宅基地及房屋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为您今后办理分家析产、继承、纠纷调处等提供法律依据和产权保护,避免发生不必要的财产纠纷。
二、办理流程。 按照“村民申请→村(居)民小组讨论→村(居)委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结果公示→权籍审核→申请登记发证”的流程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
请广大群众抓住此次集中办证的机遇,关注乡(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通知。当工作人员到您家进行调查时,请您配合提供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以及土地、房屋权属来源等资料,配合做好宅基地的四至指认和房屋调查、测绘、签字确认等工作。如果您需外出,可以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代办。
三、材料清单。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按依申请登记原则,需由申请人提交如下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册原件);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等原件);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审批表、验收意见表,乡村规划许可证、准建证、及规划核实意见等原件);5.地籍调查成果(不动产地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调查表、房屋分户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原件);6.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及照片;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服务和相关费用。办理不动产登记,需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宅基地及房屋的不动产测绘(包括航空摄影测绘、宗地及房产面积量算、编制地籍调查表、宗地图、房产分户图、不动产测量报告、房屋信息调查表等成果材料),协助完成房屋权属来源及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收集整理和申请登记等工作,待不动产登记办理完成后,需向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支付700元/宗的费用(费用中含不动产登记部门收取的工本费 10元/件,其余费用为补充房屋信息调查及协助您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补充整理等费用);您也可以自主请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宅基地及房屋的不动产测绘,备齐登记资料后到宅基地所在乡镇自然资源所申请办理,需缴纳证书工本费为10元/件。期间,若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确权登记发证、乱收登记费等行为,请广大群众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五、严格遵守政策法规。作为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受益者,大家要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充分认识到:农村宅基地不是祖业,是集体资产,归本村集体所有;房屋可以依法继承,但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人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面积及地上房屋要符合规定要求或认定要求;宅基地使用权要严格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办理登记颁证,“一户多宅”的原则上不予登记。农村建房严格落实“八不准”要求,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制度,不得通过登记将农村违法用地合法化。请广大农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并积极向身边的亲戚朋友宣讲政策法规。
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实事、好事!请大家积极参与并相互转告未返乡的邻居和亲朋好友,积极配合,主动申请。如您在本次确权登记发证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向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社区)咨询反映。让我们携手并肩、齐心协力,全面推动全县登记颁证工作,共建美丽乡村,共奔振兴之路。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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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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