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业见习是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
目前政策规定
见习对象为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和16-24岁失业青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规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就业见习工作制定细化管理规定,参加见习可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可以登录
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平台
(https://www.jobonline.cn/probation/index)
根据企业类型、所属行业、
见习地区等条件
查找热门见习单位招聘岗位
发送个人简历进行申请
也可以通过该平台进入各省服务专区在线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用于见习单位
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对见习期未满
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各地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实施期限
截至2026年12月31日




符合上述条件的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申请认定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 rsbzw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