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临时摊位经营者、自产自销农户,广大市民群众: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县城周日赶集期间市容环境、道路交通及市场经营秩序,集中整治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道路拥堵等突出问题,切实消除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应急通行安全隐患,营造干净整洁、畅通有序、文明规范的城市人居环境和经营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现就规范县城周日赶集经营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县城国际商贸城至金马大道全线路段,以道路标线中线为界实行分幅管控。靠建筑群半幅为固定通行车道,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摆摊设点、占道停车、堆放物品、私搭棚架,严禁挤占、堵塞通行通道及应急通道;靠预留地、农田半幅道路划定为临时摊点专属摆放区域,所有周日赶集经营活动必须仅限该区域内开展。
(二)管控时间。每周周日赶集日实行全天全域管控。各相关职能部门同步开展动态巡查管控,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特殊时段,将根据实际情况强化管控力度、延长管控时长。
所有周日赶集流动摊贩、自产自销农户,必须严格在划定的专属区域(商贸城主干道—金马大道右幅)内有序经营,按照品类分区规范摆放、依规出摊,严禁跨区域、超范围经营。具体经营分区划定如下:
(一)熟食交易区:里长堡大桥(不含桥面)至预留地大门路段;
(二)果蔬交易区:预留地大门至商贸城消防通道路段;
(三)农产品交易区:预留地大门至商贸城主干道与金马大道交汇口人行道区域;
(四)小型牲畜交易区:金马大道东端路段;
(五)百货交易区:金马大道至县医院围栏路段;
(六)服装交易区:县医院围栏至县医院大门路段;
(七)特色美食交易区:县医院大门至县医院停车场门口路段;
(八)花卉杂货交易区:县医院停车场至金马大道与龙林村委会进村公路交汇口路段。

严禁摆摊区域:西河南路至里长堡大桥(含桥面),禁止一切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行为。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存在跨区域摆摊、私设摊点、占道经营、车辆违规停放、堵塞通行及应急通道等违规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现场开展劝导教育,责令当事人当场清理、立即整改。
(二)对拒不配合管理、逾期拒不整改、屡改屡犯的违规主体,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
(三)对阻碍、抗拒、阻挠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巡查管控、现场整治等公务执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通告配套《县城赶集日临时摊位分区及禁摆路段示意图》同步公示,所有经营主体须严格对照遵照执行。
请广大经营从业者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告各项规定,主动配合赶集秩序规范整治工作,坚持依规经营、文明经营,共同维护整洁、畅通、安全、有序的县城市容环境和市场经营秩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我县发布的有关周日赶集管理规定,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大姚县公安局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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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姚县公安局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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