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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一男子​收取5.8万元“打点费”,结果把自己“打点”进去了
2023年05月30日 16:40   浏览:2059   来源:大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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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

收取“打点费”的他,把自己“打点”进去了


“我有‘关系’,
只要掏点‘打点费’就能办!”
如果有人这样说,
你心动不心动?

近日,
大姚法院审理了一起
谎称有“关系”能帮助逃避处罚的诈骗案件。

(熊某指认现场)

2020年10月11日,
熊某与大姚县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签订“临时用工协议”。

2020年11月9日,
徐某结识了正在履行工作职责的熊某,
徐某向熊某提出能否帮忙“变通处理”,
熊某遂将联系方式告知徐某。

之后,
徐某为逃避处罚而找到熊某,
让熊某帮忙,
并给予熊某一定“好处费”,
熊某表示可以想办法处理。

2020年12月3日,
该工作领导小组与熊某解除聘用关系,
熊某未将其被解聘事宜告知徐某,
仍多次以需要“打点关系、帮助协调”为由,
骗取徐某5.8万元
案发后,
熊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自行到案,
并如实交代了主要的犯罪事实。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熊某主动退赔徐某2.5万元,
徐某对熊某给予谅解,
并请求法庭对熊某判处缓刑。

大姚法院经审理认为,
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
骗取他人财物合计5.8万元,
数额巨大,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最终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缓刑三年,
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提醒

“打点关系”这样的骗局并不是新鲜事,各类提醒也屡屡见诸报端,但类似案件却依然存在。借“打点关系”为名,正是抓住当事人动“歪心思”的心理,把自己吹嘘成有能力、有关系的人,以此获得当事人的信任,继而向当事人索要钱财。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法律面前无特权,不要相信所谓“有关系”“能协调”的说法,以免陷入骗局。

本文来源:大姚县人民法院(供   稿:罗如丽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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